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SH:600719)遭行政处罚,开启2万股民维权通道。
华夏能源网获悉,近日,中国证监会针对大连热电发布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告知书”),投资者可依此进行索赔。
《告知书》显示,大连热电涉嫌与其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存在较为频繁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存在缺乏独立性的违法事实。据悉,大连热电与热电集团因经营业务需要经常发生煤炭买卖关联交易。
对此,投资者可以凭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索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对于大连热电来说,现在的状况可谓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那么大连热电究竟发生了哪些问题?对其发展又会有哪些影响?
1、欺瞒2万股民
ST热电成立于1993年,于1996年上市。主营业务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共有电力、工业蒸汽、高温水和居民供暖四个板块。
2022年4月28日,大连热电发布2021年年报,其中因披露控股股东热电集团占用资金的情况,因而被上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热电”。
2022年5月23日,上交所针对此事对大连热电予以通报批评,时至6月9日,证监会进一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与《告知书》基本一致,其中指出:经查明,2021年,大连热电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1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91亿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25%,2021年末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1.98亿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2%。
对此,热电集团及大连热电分别被罚100万及50万罚款,此外两者的相关领导人也均受到处罚。其中,热电集团党委书记、大连热电董事长邵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热电集团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俊修、大连热电总经理王杰、大连热电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李林、大连热电董事会秘书沈军均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此前证监会表示,在大连热电《告知书》下达后,投资者可进行索赔。根据大连热电披露的最新公告,在2022年4月28日之前买入大连热电股票,并且2022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ST热电股东户数为1.996万户。至此,对于被大连热电欺瞒的近2万股民来说,总算有了一个交代。
2、上梁不正下梁歪
大连热电被罚堪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多年以来,大连热电一直存在独立性缺失、财务管理与法人治理不规范,未有效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职能等三大问题。而剖析其根本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大连热电的控股股东热电集团这根“上梁”是歪的。
华夏能源网注意到,热电集团曾承诺于2011年以资产重组、整体上市或其他方式解决与大连热电的同业竞争问题,但最终未能兑现,这直接导致大连热电2013年、2015年筹划实施的两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流产收尾。
而此次大连热电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源也是因为热电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大连热电资金。并且因为此事,大连热电的重组计划再次流产。
据悉,4月14日,大连热电曾与热电集团、恒力石化(SH:600346)、恒力化纤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公司向热电集团及其指定主体置出全部资产及负债,及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力石化、恒力化纤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100%的股权。
到4月28日,恒力石化发布公告称,鉴于大连热电2021年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可能导致交易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经公司与各方认真研究,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受热电集团种种拖累,大连热电的经营情况已愈发紧迫。
据悉,大连热电净利率常年处于低位,2018年-2020年净利率在0.37%-1.47%之间,到2021年营收达6.6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大亏1.1亿元,净利率更是为-21.71%。此外,截止2022年一季末,大连热电资产负债率已达76.8%。
不过有意思的是,身处波澜中的大连热电在股市上不仅没有被冷落,反而在增值。6月7日至10日,大连热电连续收获四个盘中涨停板,五日累计上涨21.60%。
这或许可以说明,大连热电背后还有其他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