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4-02-02
上交所2月2日发布对南京医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服务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说明新增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是否与市场需求、公司对应业务规模、后续业务规划相匹配,对公司物流配送能力、仓储能力、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具体体现,与前期类似项目的具体差异。
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说明公司在医药销售过程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