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08-04
格隆汇8月4日丨盛屯矿业(600711.SH)公布,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伟明环保、永青科技、欣旺达签署《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并根据合资协议及在合资项目持有的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5亿元投资合资项目。
投资标的:年产20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锂电池新材料项目(“锂电池新材料项目”或“合资项目”)
投资金额:合资项目规划建设总投资预计约为人民币115亿元,全部达产后运营期流动资金总需求约人民币76亿元。根据《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约定及公司在合资项目持有的股比测算,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5亿元投资合资项目,后续合资项目对公司如有其他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资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盛屯矿业持股比例10%,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