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2-24
每经AI快讯,“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盛屯矿业(600711.SH)控股子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0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11月12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A股绿色报告”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项目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表现,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AI绿报,每周推出A股绿色周报,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
文号为兴2221环罚〔2021〕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分局于2021年08月28日对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现有一套磁选设备及4台供热锅炉在没有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上期(总第57期)A股绿色周报显示,共有55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主要分布在北京、广东。其中,29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9家为千亿市值企业。在环境风险之外,2021年12月第2周,A股上市公司及旗下公司共有7个项目进入环评审批公示状态。
2020年年报显示,盛屯矿业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金属贸易和产业链服务、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服务及其他,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1.96%、16.7%、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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