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电子工程专辑2026-02-09
惠特科技的股价在消息公布后毫无悬念地涨停,而三安光电的股价则一度暴跌近9%,这场跨越两岸的半导体设备纠纷揭开了商业合同背后的复杂博弈。
2026年2月4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三安光电旗下湖北三安光电与泉州三安半导体需向台湾设备厂商惠特科技支付设备价款、利息及补偿金,合计约14.91亿元新台币(约合3.3亿元人民币)。
这一裁决源自2021年双方签订的一系列设备买卖合同,惠特科技称已按合同履行交货与验收义务,但三安光电未支付部分款项。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这场持续两年多的商业纠纷画上了阶段性的句号,裁决结果明确支持了惠特科技的大部分诉求。根据仲裁委员会2026年2月4日作出的两份裁决书,三安光电旗下两家公司需支付包括设备价款、利息损失及法律费用在内的多项款项。
具体来看,湖北三安光电需向惠特科技支付约4.56亿元新台币,而泉州三安半导体的支付金额则高达10.35亿元新台币,两者合计近15亿元新台币。
仲裁庭面对的核心争议是设备款项的支付义务与设备质量问题之间的拉锯。
惠特科技主张,公司自2021年起与三安光电旗下两家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后,已依约履行义务,包括交付货物、提供货款议付单据、配合验收等。惠特科技指出,三安光电在收到设备后未依约支付已交付设备的验收款项,同时指示惠特延迟出货,导致惠特产生备货及仓储损失。
三安光电方面则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支付剩余价款的原因是惠特科技所供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据三安光电透露,问题包括硬件缺件、软件抓取晶粒失败、排列间距问题、软件卡顿、机台死机等,导致设备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产能标准。
仲裁裁决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精细划分。在惠特科技与湖北三安光电的纠纷中,仲裁庭支持了惠特科技的主要诉求。
湖北三安光电需要支付已交付设备的出机款207.72万美元,已交付设备的验收款424.88万美元,以及未出货部分的出机款744.81万美元,均包含相应的利息损失。同时,湖北三安光电还需承担惠特科技因仲裁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用等。但惠特科技也需要向湖北三安光电支付30.77万美元的逾期交货违约金。
在与泉州三安半导体的另一起仲裁中,裁决结果类似。泉州三安半导体需支付已交付设备的验收款790.81万美元及利息,以及未出货部分的出货款2271.64万美元及利息。
在仲裁结果公示后,资本市场的反应截然不同。惠特科技股价在2月5日开盘后直接涨停,股价从117.5元新台币跳涨至127元新台币,显示出投资者对公司获得大额回款的积极预期。对惠特科技而言,这笔款项具有重要财务意义。公司实收资本额为7.85亿元新台币,这笔回收款项每股贡献达18.99元新台币,有望显著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安光电方面则在裁决公布后股价一度大跌近9%,随后出现探底回升。公司方面对裁决结果持不同意见,并表示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这场纠纷发生在全球半导体产业链调整和中国半导体设备国产替代加速的背景下。有行业分析指出,国内半导体测试设备的性价比正在大幅提升。以矽电股份为例,这家中国半导体探针台设备制造商的市场份额已从2019年的13%提升至2024年的23.3%,客户包括三安光电、士兰微等头部企业。
三安光电在回应仲裁时特别指出,设备质量问题导致公司“产能爬坡受阻、良率停滞”,进而无法满足多家国际大客户的订单需求,造成了重大订单流失和商誉损失。
这场纠纷不仅仅是一起商业合同争议,也反映出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技术标准、质量验收和合同履行方面的博弈正在变得更加复杂。这场纠纷可能成为半导体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的典型案例——当技术标准遇上商业利益,当质量争议碰上付款义务,仲裁庭的裁决提供了一个精细划分责任边界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