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09-28
岩石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包括未按照规定对代偿代付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因此,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啸也被处以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100万元罚款是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和韩啸应在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并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公司表示此次处罚不会触及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将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