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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600684)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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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终于从地产“脱坑”

http://www.chaguwang.cn  2024-11-10  珠江股份内幕信息

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11-10

  珠江股份,是一家从房企转型成为物企的上市公司,也是一家深陷诉讼案的公司。

  2023年,受困于业务压力,珠江股份在4月将房地产业务剥离出去,并重组置入城市运营及文体运营两大业务,成功剥离重资产业务并转型成为一家轻资产物企。

  只是转型成功的珠江股份仍然受到来自地产的影响,曾经在房地产领域多次出手进行投资,部分项目仍深陷囹圄之中。

  今年以来,珠江股份陆续发布了多份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过往投资经历也迎来了一系列结果。

  投资形式

  回顾投资过往,珠江股份最受关注的投资事件是2016年中侨集团对赌协议。

  早在2015年9月29日,珠江股份出资1.03亿元对安徽中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后持有安徽中侨50.71%股权,中侨集团则持有安徽中侨49.29%股权。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合作开发安徽中侨所持有的“安徽中侨中心项目”。

  2016年9月30日,珠江股份与中侨集团签订了一份协议,拟将中侨集团持有的安徽中侨的49.29%股权转让给珠江股份,并于2017年1月15日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不过,这次股权转让是一场业绩对赌,需要安徽中侨中心项目在签约后3年内的业绩达标方能落实。

  3年期满之后,此次业绩对赌不仅落空,而且珠江股份3.5亿元股权转让预付款也一直未见中侨集团退还。

  最后珠江股份选择将中侨集团告上法庭。

  2022年11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珠江股份关于股权转让预付款、经济补偿金、违约金等大部分诉讼请求。中侨集团不服上诉,2024年11月4日,法院二审判决中侨集团向珠江股份退还股权转让预付款3.5亿元、经济补偿金1.28亿元,而且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纠纷已落幕,唯一不确定的便是后续执行环节。

  除了对赌协议,珠江股份在“股+债”投资上也栽了跟头。

  因意向投资“广州景豪坊项目”,2018年1月16日,珠江股份以“股权+债权”的形式对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亿华公司”)进行投资,受让亿华公司41%股权成为股东,并向其提供11.13亿元的债权投资。

  同年6月,为满足亿华公司资金需求,珠江股份又向其提供8.31亿元的借款。

  这两笔合计19.53亿元的借款,亿华公司也违约了,后续珠江股份针对这两笔款项对亿华及相关方提起了诉讼,但尚未能收回。

  后来,珠江股份决定为这两笔债权选择一位“有缘人”,2022年7月,珠江股份曾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亿华公司41%股权、对亿华公司等本金金额为11.13亿元及8.31亿元的债权等,挂牌底价不低于15.8亿元。直到挂牌期满,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后在2023年4月资产重组中,珠江股份将亿华公司债权一并置出转移至珠江实业集团。

  轻装上阵

  珠江股份“股权+债权”投资失败的案例不止一个。

  2018年6月21日,珠江股份与禾盛财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禾盛公司”)、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东湛公司”),就广州花都颐和盛世项目签订了一份合作合同,珠江股份约定以“股权+债权”形式对东湛公司投资6500万元,增资后持有30.23%股权。

  当时禾盛公司关联方广州颐和房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简称“颐和公司”)与东湛公司存在未结算售房款约5.14亿元。

  禾盛公司作出承诺,在珠江股份成为东湛公司股东的当月,所有代收售房款最终都会转回予东湛公司。

  然而到了约定之日,颐和公司仍有5031.33万元未转回予东湛公司,而且颐和公司仍存在违法违约代收、转移案涉项目售房款的行为。在珠江股份成为东湛公司股东之后,至少有6494.37万元的代收售房款被代收转移至颐和公司账户名下。

  无奈之下,珠江股份只好将颐和公司、颐和地产集团、禾盛公司以及东湛公司董事、高管何建信与何建梁告上法庭。

  直到2023年5月15日,一审判决颐和公司向东湛公司赔偿售房款1.15亿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虽然颐和公司不服判决,并于2024年8月提起上诉,但11月6日二审判决中,上诉被驳回并维持原判。

  珠江股份与东湛公司、颐和集团的“缘分”不止于此。

  在当初签订的合同中,除了以6500万元增资,珠江股份还向东湛公司提供了3.35亿元的债权投资款。

  该笔借款的年利率为12%,按季付息,借款期限自2018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25日。然而东湛公司当年4季度起就出现了违约。

  于是珠江股份只好再次用上法律手段。

  该起诉讼案也经历了一审、二审与再审。2021年10月的一审判决中支持了珠江股份关于借款本金3.35亿元及利息等大部分诉讼请求;2023年9月二审判决驳回东湛公司的上诉;2024年7月31日,最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了颐和集团的再审申请。

  至此,珠江股份与东湛公司、颐和集团之间彻底有了结果。不过,也在这次的投资中“受伤不轻”。

  据了解,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7445.40万元、8539.64万元、140.3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亿元。

  可以说,珠江股份对东湛公司以及亿华公司的两次投资连续踩坑。

  如今历时三年,珠江股份似乎终于从过去投资失败的阴影中摆脱,实现物业“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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