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7
东阳光公告,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全体董事均参与投票,三项议案均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其中,陈友春先生被推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赵鹏飞先生、张红先生共同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具体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