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09
东阳光公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资金可在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通过建立台账、监控投向及风险评估等方式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