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2-10
东阳光公告称,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83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8%,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494.52 万元。公司已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该行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本次股份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