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10-19
东阳光(SH 600673)10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约8.4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截至本次股份解质押完成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约5.22亿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1.99%。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约5.4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宜昌药业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约4.25亿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