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联社2021-11-24
东阳光收问询函,要求说明本次出售作价的合理性;剔除广药10%股权影响,分析公司持有标的资产期间的动态投资回报率情况;说明前后两次与控股股东方的资产买卖交易整体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否通过交易时点的选择实现“高买低卖”,是否将标的资产未来的经营不确定性风险及损失通过本次交易作价全部转嫁予上市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