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1-09-01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日讯东阳光(600673.SH)昨晚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转让公司所持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的不超过51.41%股权。
经初步研究和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广药与公司均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若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将在2021年10月31日前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编制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草案。
本次交易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本次交易后续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东阳光公告表示,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本次交易中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东阳光称,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不再从事医药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将在夯实现有的“高纯铝-电子光箔-电极箔-铝电解电容器”的一体化电子新材料产业链、空调热交换器产业链和氯氟循环经济产业链相关业务的基础上,深化相关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积极在相关领域拓展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