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3
尖峰集团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41097.439万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09.744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