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2-01-14
尖峰集团(600668.SH)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在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