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12-28
12月27日,黑龙江证监局对ST瑞德(600666.SH)、左洪波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经查,黑龙江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2017年7月21日,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与万浩波签订《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万浩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左洪波与万浩波之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上述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迟至2021年10月29日才披露该笔担保及相应司法诉讼情况。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左洪波作为ST瑞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ST瑞德及左洪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