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0
天地源公告,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豫 0106 执 709 号)],决定: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郑州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按照(2025)豫 01 民终 20826 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执行标的:38,331,520.14 元及利息。
公司及郑州公司对该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及二审判决决定仍表示不服,并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鉴于若法院对该笔大额款项采取划扣等不可逆的强制执行措施,一旦再审改判,将造成不必要的讼累和司法资源浪费,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公司及郑州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向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提交《暂缓执行申请书》,申请暂缓执行期限为一年。案件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维护股东利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