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陆家嘴起诉苏钢集团索赔100亿”引发广泛关注。
事情起源于近日陆家嘴(SH600663,股价9.3元,市值447.6亿元)发布的一则公告,公告称此前收购的苏钢集团出让公司旗下的17块地,有14块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公司要求苏钢集团赔偿约100.43亿元,目前案件已立案。
陆家嘴起诉苏钢集团索赔100亿
11月4日,陆家嘴发布公告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湾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二公司”)(以下合称“原告方”)与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合称“被告方”)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原告方收到本案书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案号:(2023)苏民初 11 号)。
公告称,2016年,公司指定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佳二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组成联合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绿岸公司95%股权,绿岸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17块土地使用权。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对此,陆家嘴请求判令苏钢集团向原告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3,925,260.35元(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的侵权责任。
此外,公司要求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该案件进度状态为已立案。
陆家嘴曾以85.25亿元购入苏钢集团17块地
据证券时报,2016年,钢铁市场低迷,意欲盘活资产的苏钢集团,将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岸”)95%股权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根据当时的公告,苏州绿岸的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64亿元,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31.5亿元。受让方须代苏州绿岸全额偿还欠江苏苏钢的16.85亿元债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45亿元。
苏州绿岸的核心资产,就是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苏通路北、苏钢路东17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红线内使用面积约65.95万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宿舍、幼儿园、加油站等,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41万平方米。
摆上货架的苏州绿岸,引发陆家嘴、金隅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热捧。2016年10月10日、11日,金隅股份曾披露公告称,其子公司上海金隅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欲参与竞拍苏州绿岸95%的股权。
2016年10月17日,经过200多轮的报价竞争,苏州绿岸95%股权以约85.25亿元的总金额成功转让。竞得者是陆家嘴下属全资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湾公司”)与华宝信托-安心投资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安心信托”)组成的联合体——最终的成交价是挂牌价的2倍。
当时陆家嘴方面表示,此次成功联合竞得苏州绿岸95%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拓展公司发展空间,“通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升陆家嘴商业地产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2017年4月17日,陆家嘴宣布竞拍联合体已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当时公司提示风险称,此次联合竞买是基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的挂牌资料所做出的交易行为,“公司不能排除潜在经营风险。”
陆家嘴去年营收117.62亿元,净利润10.85亿元
公司官网显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于1992年以来,一直致力于“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内重点功能区域土地成片开发和城市功能开发。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6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5亿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256.97亿元,拥有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290万平方米,包括办公物业、商业物业、展览物业、酒店物业及住宅物业五大领域。同时,公司拥有证券、信托、保险三个持牌金融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7年,位于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股股东为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2.46%。
截至11月8日A股收盘,陆家嘴股价9.3元,下跌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