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2-08-10
外服控股8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8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内容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浩兰生人力资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外服控股分别于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下属子公司上海外服拟联合关联方上海东浩兰生人力资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受让远茂股份45.90%股份,以及远茂股份向上海外服定向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取得远茂股份51.0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