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09-01
因业绩承诺补偿纠纷,ST中安(600654)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豪恩”)、中安消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提起诉讼,起诉对象均为ST中安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恒汇志”)
9月1日晚,ST中安公告该事项,在两起诉讼案件中,ST中安均为第三人。
回溯前情,2015年10月,ST中安一口气公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澳门卫安、深圳迪特、飞利泰及深圳威大4家公司各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收购协议,本次交易的价格合计6.38亿元。
其中,对深圳迪特的收购由ST中安旗下中安消物联传感(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交易对方为中恒汇志关联公司中恒志。2015年10月,深圳豪恩、中恒汇志及ST中安签署了收购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中恒志承诺,深圳迪特2015年度目标净利润为334.93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目标净利润分别为435.06万元、540.89万元,2015年至2017年三年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310.88 万元。中恒志对标的公司承诺利润全额承担补偿义务和保证责任。
但深圳迪特(后更名为深圳科松公司)2015-2017年度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盈利要求,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中恒汇志需向深圳豪恩补偿现金,但经多次催要后,其仍未履行所欠业绩承诺补偿现金,因此深圳豪恩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为判令中恒汇志支付业绩补偿现金3317.7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合计3082万元。
中安消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对中恒汇志的起诉,则涉及2016年3月对另一标的公司的收购及业绩补偿承诺。该收购标的同样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中恒汇志应履行现金补偿义务,但目前其尚未支付业绩补偿金。
其诉讼请求为判令中恒汇志支付业绩补偿金按汇率换算为人民币3701万元及违约金2761万元。
中恒汇志系ST中安第一大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15.4%。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ST中安股权已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
这已不是ST中安首次起诉中恒汇志。ST中安今年6月披露,就中恒汇志业绩承诺补偿纠纷事项,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次诉讼事项源起2014年的收购。2014年,ST中安的前身飞乐股份通过向中恒汇志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向中恒汇志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飞乐股份与中恒汇志约定了购入资产中安消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净利润数额,若未能达到利润预测数,中恒汇志应进行补偿。此后,业绩承诺未能实现,根据测算,中恒汇志合计应补偿股份1.77亿股。
ST中安遂起诉请求判令中恒汇志立即交付1.77亿股中安科股份或折算为现金补偿,并支付违约金及利息,承担诉讼费。其中,支付股份或现金补偿两项诉讼请求,暂合计金额为12.76亿元。
不过,目前的中恒汇志已经麻烦缠身。ST中安表示,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业绩承诺补偿现金的追索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