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1-06
*ST中安1月6日公告,公司因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中安”,股票代码仍为600654,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