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1-12-24
ST中安(600654)12月24日晚发布公告称,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的《重整申请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已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表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深圳畇德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