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鹰眼利爪2021-10-14
重要通知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李明燕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ST中安(中安消,600654)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理ST中安(中安消,600654)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
2019年5月31日晚,ST中安(中安消,600654)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ST中安(中安消,600654)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一、中安消技术将“班班通”项目计入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导致提供给中安科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致使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中安科据此虚增评估值发行股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二、中安消技术“智慧石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中安消技术对以BT方式(建设-移交,BOT模式的变换形式)承接的工程项目收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虚增2013年度营业收入515万元,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ST中安(中安消,600654)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劵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授权书及信息确认函。
律师费用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