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1-09-28
9月28日,ST中安(600654)发布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2,224例。ST中安(600654)表示,有388例案件已经有了一审判决,涉诉讼请求金额为79,754,953.04元;有2例案件已有二审判决涉诉讼请求金额为737,974.52元;而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1,834例,涉诉金额为707,755,124.39元。公司表示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
投资者诉ST中安(600654)虚假陈述纠纷案源于2019年5月30日,公司因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罚单一落,便引发众多投资者的起诉索赔,要求ST中安(600654)赔偿损失。
律师提醒各位投资者,该案的诉讼时效还未过,投资者仍可以参与索赔。根据ST中安(600654)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ST中安(600654)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