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2-10
作为全国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备受市场关注的飞乐音响(维权)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迎来进展。
2月8日晚间,飞乐音响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截至2022年2月9日,公司新增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裁决金额 6,533.84 万元。

去年被判赔股民1.23亿元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全面实践。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被告飞乐音响在发布的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15名原告均于涉案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应当推定其交易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同年5月25日,因飞乐音响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9月29日,上海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飞乐音响表示,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2020年度对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计提了1.81亿元预计负债,且该预计负债已涵盖上述判决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
2021年11月29日,上海金融法院通告称,已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向参加代表人诉讼的315名投资者全额发放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
适格投资者仍可参与诉讼
作为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的飞乐音响,已经在资本市场走过了30多个年头,其诞生时间更是早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然而,后续公司由于业绩“洗大澡”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飞乐音响因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收入、利润虚增及相应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根据法院判决及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是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飞乐音响维权入口)
2022年1月28日,飞乐音响发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亏损4.2亿元左右;扣除非净利润预计亏损4.07亿元左右。
同时,飞乐音响表示,截至公告日,针对公司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新增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公司在2020年已计提预计负债基础上补充计提0.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