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3-11-20
11月20日晚间,*ST同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2023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征询,核实情况如下:2023年11月15日,公司通讯方式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和十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本次交易过程中,虽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目前本次交易进程滞后,难以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且后续工作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3-035。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未披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