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1-04
格隆汇11月4日丨乐山电力(600644.SH)公布,近日,公司控股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燃气公司”)收到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回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蟠龙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函》(乐市土储函〔2021〕19号)。
乐山市燃气公司土地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蟠龙路,面积为7918.30平方米(约11.88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为3.5,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证号为乐城国用(2010)字第137994号。
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拟以4820.66万元收储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先收回后补偿”的原则进行,即该宗土地使用权待优化规划条件公开出让成交并全额收缴土地出让金后,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申请一次性全额支付收回土地补偿款给乐山市燃气公司。
经初步测算,预计将增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约3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