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8-04
格隆汇8月4日丨乐山电力(600644.SH)公布,公司于8月4日收到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关于收回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通江镇王河村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函》。
因城市规划调整,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府函土〔2021〕28号),同意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以总额1998.83万元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心城区原通江镇王河村非住宅部分14926.32平方米(约22.3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的建构筑物等资产进行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款待土地出让并全额收缴土地出让金后支付。
(二)同意市中区以总额3048.72284万元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心城区原通江镇王河村地块上3126.38平方米(约4.69亩)土地范围内42户住宅房屋进行货币化安置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款由市财政支付市中区。
(三)同意上述补偿款共计5047.55284万元在2021年市土地储备中心年初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项目”中列支。
(四)同意收回注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心城区原通江镇王河村一宗使用权面积为18052.7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乐城国用(2003)字第26426号)。
经初步测算,此事项若在2021年度内全部履行完毕,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约1300万元。公司将在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后,与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协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