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2-11-30
事件
从2021 年底起,一系列包括数据确权、数据流通和交易等围绕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在国务院、地方文件和讲话中被反复提及。相关情况如下: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数据要素的重要性。
该《规划》由国务院于2021 年12 月12 日印发,其中提到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而数据资源是其中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因此《规划》在“面临形势”的部分提到,要切实用好数据要素这一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为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数据基础制度构筑在深改委《意见》中被进一步提及。2022年6 月22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此外,会上关于相关制度建设的内容包括:
1)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
2)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要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建设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于同样提到关于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10月28 日,何立峰作了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到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制度规则,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的制定已有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等机构在积极参与中。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22 年数据交易平台发展白皮书》和证券时报,截至8 月,全国已成立44 家数据交易机构,此后苏州、广州、深圳等地的数据交易所陆续揭牌。除履行交易职责以外,发展相对成熟的机构也在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如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参与编制《数据产品交易标准化白皮书》,并于11 月12 日发布。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数据交易试点政策不及预期的风险、隐私保护政策趋严的风险、数据交易监管的风险、数据资源价格上涨的风险、数据的公允价值难以判断的风险、数据供给不及预期的风险、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客户背景面临监管的风险、数据交易基础设施建设不及预期的风险、加密算法存在漏洞的风险、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交易所间竞争加剧的风险、数据服务商面临严格资质监管的风险、商业模式创新失败的风险、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