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3-05-22
龙头股份5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6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称,公司计划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拟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同时,此类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相关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