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3-11-16
中新经纬11月16日电 16日盘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天宸股份)发布关于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截图来源:公司公告
公告显示,2023年11月16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哲投资”)出具的《关于买卖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清哲投资在实施增持期间,由于误操作卖出13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短线交易情况。
关于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情况,公告显示,2023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及相关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清哲投资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继续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
关于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天宸股份称,清哲投资于自2023年10月24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了公司股票2925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清哲投资于2023年11月13日在实施股票增持过程中,由于将买卖方向输入错误,在交易下单时将1笔股票“买入”误操作为股票“卖出”,导致误卖出公司股票1300股,成交价格为10.17元/股。
清哲投资当日平均买入价格为10.26元/股。清哲投资在增持期间进行卖出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同时,天宸股份称,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卖出价-11月13日买入价均价)×卖出股份数量=(10.17元/股-10.26元/股)×1300股=-117元。
天宸股份指出,经与公司股东清哲投资核实,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清哲投资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清哲投资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按照规定,本次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清哲投资无需向公司上缴收益。
天宸股份还称,虽然此次交易行为系清哲投资的交易人员误操作所致,清哲投资已经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天宸健康城项目开发、天宸能源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天宸康复医院建设、出租车客运、物业租赁等。
业绩方面,天宸股份发布的三季度业绩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约2.34亿元,同比增加263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339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16日收盘,天宸股份跌0.98%,报10.09元,总市值69.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