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4-29
*ST丰华4月29日晚间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主要客户回款、销售政策具体情况,说明期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明显高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销售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并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产品、合作年限、销售/采购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结算模式、期末未结算金额,以及上述供应商、客户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公司结合对营业收入、客户和供应商等的核实和补充披露情况,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审慎说明是否存在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保证营业收入扣除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