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1-12-20
绿地控股(600606)尊敬的董秘,央视CCTV2曾对《中远海控中小股东联合3%股权向董事会提案的倡议》进行两次追踪报道,根据您最新的回复,根据绿地控股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三季报显示,绿地前十大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83%以上,这样的股权结构加上对应的公司章程法,如何能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如何能让中小股东的提案能上到董事会讨论?强烈建议修改公司章程,降低提案股权比例限制,谢谢
您好!公司章程大部分条款都是统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您可以查阅下《公司法》相关规定。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