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广物;证券代码:600603.SH)发布公告表示,其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1.5亿元至3亿元,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月3日、4日,广汇集团合计增持1826.35万股,占ST广物总股本的1.48%。
此前在8月30日,ST广物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因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2022年、2023上半年共虚增收入31.59亿元,证监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万元。ST广物的股票也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广物控股股东拟增持股份,公司刚因虚增收入31.59亿元被处罚
9月3日,ST广汇发布公告表示,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计划自2024年9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增持计划。
广汇集团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为不低于1.5亿元(含)、不超过3亿元(含),且增持股份数不超过ST广物总股本12.31亿股的2%,即不超过2461.1万股。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ST广物5.73亿股,占ST广物股份总数的46.60%。其中,广汇集团直接持有ST广物5.41亿股,占ST广物股份总数的43.98%。
9月4日、5日,ST广物发布公告表示,广汇集团已实施了增持,9月3日、4日分别增持957.19万股、869.16万股,两日合计增持1826.35万股,占ST广物总股本的1.48%。
就在几天前,ST广物刚刚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经证监会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ST广物披露的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56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杨铁军于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任ST广物董事长,组织、安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导致ST广物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广物现任董事长赵强、总经理刘栋知悉ST广物2022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2023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杨铁军、赵强、刘栋是ST广物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赵强、刘栋是ST广物2023年半年报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ST广物财务总监高源、副总经理崔瑞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康继东、原副总经理王玉琴、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副总经理何海是ST广物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对ST广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杨铁军、赵强、刘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200万元、180万元罚款;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各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各处以120万元罚款;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杨铁军组织、安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监会对杨铁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广物股票自9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另一家子公司已面值退市,广汇集团还曾被深圳证监局警告
此前,广汇集团另一家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证券简称:汇车5;证券代码:400245.NQ)已于8月28日退市,并进入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本次证监会对ST广物的《告知书》下发后3天,广汇集团迅速宣布增持ST广物股份。
近两年对于广汇集团来说,可谓多事之秋。2022年10月,广汇集团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相关事项涉及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等。2023年4月,ST广物发布公告表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深圳证监局查明,广汇集团存在的违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短线交易ST广物股票、违规减持ST广物股票、未告知ST广物其持股变动情况等。
具体而言,第一,截至2018年9月10日,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ST广物股票5.73亿股,占ST广物总股本的45.75%;2018年9月11日至17日,广汇集团借用他人账户通过大宗交易买入ST广物股票0.57亿股,占ST广物总股本的4.57%。广汇集团未依法向ST广物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第二,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3日,上述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ST广物股票2250万股,占ST广物总股本的1.79%。2020年1月10日,上述账户通过大宗交易买入ST广物股票2500万股,占ST广物总股本的1.99%。2020年1月20日至2月24日,上述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ST广物股票676.1万股,占ST广物总股本的0.54%。上述短线交易决策和操作均由广汇集团作出,累计成交金额为1.25亿元。广汇集团交易ST广物股票存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的情形。
第三,上述账户于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6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持续卖出ST广物股票,累计卖出5317.9万股,占ST广物总股本的4.23%;其中,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4月8日期间零星买入17.9万股。广汇集团累计减持金额2.64亿元,减持前未提前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个月内减持比例超过1%且未履行公告义务。
第四,广汇集团未向ST广物告知其利用他人账户交易公司股票情况,导致ST广物2019-2020年年报存在差错。
由于广汇集团存在上述违规事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广汇集团给予警告,合计处以330万元罚款。
此外,公告显示,广汇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ST广物资金的情形。2020年,广汇集团通过贸易业务形成对ST广物的资金占用5.26亿元,2021年3月回款。2022年,广汇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业务形成对ST广物的资金占用2.26亿元,2023年底前归还。
ST广物表示,公司内部控制未能防范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相关责任人资金支付审核及供应商审查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尽勤勉尽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