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1-09
11月9日,云赛智联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28号)、《关于对唐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30号)、《关于对张杏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2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2021年2月6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通过在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1.61亿元的评估价格,转让所持松江区荣乐东路689号不动产(含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荣乐东路不动产)。2021年12月1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通过在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1.39亿元的评估价格,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工程)100%股权。 2021年4月13日,公司完成荣乐东路不动产的产权交割,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资产转让款18,545万元。公司对荣乐东路不动产转让确认税后收益7,588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52%。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仪电工程100%股权的产权交割,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资产转让款15,911万元。公司对仪电工程100%股权转让确认税后收益11,419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5.92%。
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才披露上述资产及对外投资处置的进展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唐青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杏兴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