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21
2月21日消息,*ST榕泰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两起诉讼案件的最新裁定。一是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冀 0722 民初 2720 号之二,裁定解除对广东榕泰账户存款 3979.86万元的冻结或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二是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0507 执 1489 号之三和《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2023)粤 0507 执 1489 号,裁定解除对化工溶剂厂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并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剂厂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公司表示,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相关债权已被纳入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