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4-01-02
*ST榕泰(600589.SH)公告,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ST榕泰(600589.SH)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裁定确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因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9条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