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1-12-03
近日,用友网络监事高志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高志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95 号),具体内容如下:经查,你担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期间,你的儿子使用你配偶名下证券账户分别于2021年7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2021年7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当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亲属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从公司10月16日发布《用友网络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中,记者了解到,用友网络监事高志勇先生之子高宬晗使用高志勇的夫人张青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7月买卖了公司股票,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4,725.00元,已全数收归公司所有。
记者了解到,去年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为避免特定公司内部主体利用信息优势来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也扩大了短线交易规制的主体范围。新《证券法》将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等一并纳入短线交易规制,扩大了短线交易规制的主体范围。随着监管部门逐步加大监管力度,未来高管家属短线交易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