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1-18
金晶科技(600586.SH)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二)的规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48.25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10月28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文号为淄环罚〔2021〕0200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1年7曰 19日,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污染源自动检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淄环自监字【2021】022 号)》,2021年7月10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号生产线排放口二氧化硫日均值监测值为68.4mg/m3,标准值为50mg/m3,超标0.37倍。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经现场核实,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减少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2021年7月10日8时左右,组织人员增大5号线窑炉助燃风,让天然气充分燃烧,操作过程中,导致外排烟气二氧化硫日均值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