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振动机械网2024-01-31
近日,广西扶绥县昌平乡木民北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被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近7.3亿元成功竞得。该采矿权范围内的石灰岩矿资源量29805.82万吨,保有可利用石灰岩矿资源量29550.62万吨;出让年限30年(含基建期),生产规模980万吨/年。除成交价外,根据出让文件显示,竞得人还需支付涉及工作经费、乡村振兴资金等其他费用约1.2亿。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04月27日,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注资控股。
据了解,12月19日,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政府与双峰海螺公司举行项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内容,此次合作规划建设双峰海螺“全产业链绿色园区项目”,总投资17.6亿元,其中就包括年产600万吨骨料机制砂项目。今年上半年,海螺水泥8个骨料项目顺利投产,骨料产能达1.3亿吨,新增骨料产能2160万吨。
海螺水泥执行董事、总经理李群峰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尽管目前业绩低迷,但当前海螺水泥营业收入却已然迈入了稳步增长态势,尤其在骨料、建材贸易方面为增长亮点。在李群峰看来,海螺水泥在骨料产业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一是公司拥有丰富的矿山资源,以及在矿山开采和综合管理方面的经验;二是公司在沿江建设的大型骨料生产基地,水路物流便捷,运输成本较低;三是骨料与水泥、商混产业具备产业协同效应。
据获悉,未来,海螺水泥将围绕“延链补链强链”的策略,加快推进骨料存量项目建设,稳妥发展增量项目,且优先考虑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市场好、物流成本低的地区进行布点,充分发挥产业协同联动优势,保持公司在骨料产业方面的竞争优势。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广西扶绥县昌平乡木民北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
(二)拟出让矿种: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竞得人: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四)资源储量:根据《广西扶绥县昌平乡木民北矿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矿区范围)》,截止2022年12月30日,拟设采矿权范围内的石灰岩矿资源量(控制+推断)29805.82万t,其中控制资源量为21129.39万t,占70.89%;推断资源量为8676.43万t,占29.11%。边坡压占石灰岩矿资源量为255.20万t,则拟设采矿权保有可利用石灰岩矿资源量29550.62万t;
(五)开采标高:+258.1米~+90米;
(六)出让年限:30年(含基建期),自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起始之日开始计算;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生产规模:980.00万吨/年;
(九)成交金额:72990.03万吨。
值得注意的是:
(一)采矿权矿区土地租赁费用:广西扶绥县昌平乡木民北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为“净矿”出让。扶绥县昌平乡人民政府开展出让矿区影响范围面积3696.499亩土地、林地及其地面附属物征(租)用、补偿工作,采取签订初步协议、竞得人与相关权益人签订正式协议后按约支付方式保障工作经费、委托广西地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征地测绘,上述征(租)用、及占用林地(含协调处理)工作经费8923.25882万元。交易完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权益人签订正式协议后按约定支付。土地征(租)地费用不包含竞得人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产生的费用,如竞得人需要扩建或者使用约定之外其他场地、道路的,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解决;
(二)前期工作经费的支付:广西扶绥县昌平乡木民北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由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包括:详查实施方案、详查报告、资源储量分割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矿区范围)、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矿等报告编制费用及测绘费,共计456.4155万元,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转账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由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工作经费1.9万元,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转账至崇左市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
(三)按照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有关规定,竞得人需开展助推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由竞得人专项投入资源所在地的乡(镇)和村委。经扶绥县昌平乡人民政府和木民村委商定,为更好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竞得人需投入2189.7万元(出让起始价的3%)作为助推木民乡村振兴投入资金。具体实施方案由竞得人在矿山正常生产后商资源所在地的村委、乡(镇)制定,报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