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3-11-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白马山水泥厂石灰石矿年产365万吨水泥用灰岩采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石灰石矿年产365万吨水泥用灰岩采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镇 |
建设单位: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白马山水泥厂 |
环评机构: |
合肥绿都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3. 11 . 8 -2023. 11 . 15 |
项目概况: |
在采矿权范围内向6线以南扩大开采境界,通过南北矿区协调生产方案保持总开采产能365万吨/年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生产设备涉废气工段须采取封闭或负压措施。露天采场湿法作业,采取凿岩收尘、爆堆喷雾洒水、运输道路洒水、运输车冲洗等抑尘措施。水泥用石灰石矿石开采及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的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矿区雨水、采场积水经沉淀池回用于生产。特殊时期暴雨溢流水需经三级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项目爆破应安排在白天进行,错开休息时间,并提前通知周边居民点。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矿山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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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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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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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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