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安徽2026-03-17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3月9日行政处罚信息,因未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致使部分粉煤灰排入沟渠,造成环境污染,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21.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淮南环罚﹝2026﹞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工业固体废物的产废单位,自2025年1月以来与淮南市京航商贸有限公司和淮南市华晶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工业固废购销合同,委托其运输、利用、处置电厂发电产生的的工业固体废物,调阅受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发现,不具备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技术能力。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致使部分粉煤灰排入沟渠,造成环境污染。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参照《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表19通用裁量表,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信息显示,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国有控股企业。潘集发电公司下属潘集电厂位于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境内,已投运一期项目装机容量为1320MW,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二次再热技术,各项性能指标达同类型机组领先水平,发电量可达66亿千瓦时,实现工业产值30亿元以上,是安徽省“861”重点工程。
股东信息显示,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上市公司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