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4-06-19
中证网讯(王珞)ST迪马6月19日晚间公告,当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破申367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银控股)的重整申请,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6月5日,东银控股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公告显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听证会进行了听证。参加听证的债权人表示支持东银控股重整,东银控股具备破产原因,可以申请破产重整,且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性。
ST迪马表示,东银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鉴于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
公告称,东银控股将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重整工作,系统化解决东银控股债务风险。公司将依法配合控股股东及法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