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收盘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煤国际”,600546.SH)公告称,预计上半年净利润32亿元至36亿元,同比增长278.25%至325.53%。对于业绩预增,山煤国际认为,报告期内煤炭市场价格高位运行,使得公司业绩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尽管如此,市场并不买账,照跌不误。从7月1日至7月14日期间,山煤国际股价跌幅高达24.67%,10个交易日市值蒸发超85亿元。
在山煤国际高增长业绩背后,还暗藏着怎样的隐忧?
高增长业绩背后的隐忧
根据山煤国际已公布的2022年一季报成绩单来看,营收是107亿元,同比增长15%;归母净利润为16.5亿元,同比增长418%。
根据民生证券研报数据显示,2022年1-2月山煤国际归母净利润8.42亿左右,则3月单月归母净利润8.11亿元。2022年一季度,公司原煤产量912.67万吨,同比下降9.04%,商品煤销量1215.84万吨,同比下降45.26%,其中贸易煤销量303.17万吨,同比下降75.1%。商品煤综合售价为877.98元/吨,同比增长111.3%,吨煤销售成本为497.65元/吨,同比增长49.7%,煤炭业务综合毛利率为43.3%,同比增长23.3个百分点。
正是价格大幅抬升,使得山煤国际一季报业绩飙升。如今,公司又预告2022年上半年的靓丽成绩单。然而,为何业绩“喜报”不断却股价自7月以来持续下跌?
从消息面来看,7月6日,根据临汾市纪委健委官网所公布的信息显示,山煤国际计划发展部部长、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临汾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安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从财务指标方面来看,这些年,山煤国际的负债常年居高。先看2021年,山煤国际的负债总额为316.2亿元,在38家上市煤炭企业中,排名第11位;69%的资产负债率,排名第4位。
根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328.4亿元、292.5亿元和316.2亿元。其中流动性负债金额最高,分别为231亿元、177.8亿元和224.1亿元。如此高的负债,可看出山煤国际这些年一直都是“负重前行”。
在“去产能”和能源转型背景下,受煤炭企业新建矿井意愿低迷、资产负债率依旧较高、外部融资困难、优质易开发煤炭资源减少、煤矿建设投资大幅增加等因素影响,大幅集中性资本开支投资意愿和能力明显。
从行业资产负债率看,部分上市煤炭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63-69%水平,煤炭开采洗选业资产负债率近年虽有下降但仍高于62.48%。而山煤国际的资产负债率已高达69%,由此可见,公司未来的偿债压力有多大。
剪不断理还乱的关联方
除此之外,在山煤国际靓丽业绩背后,还有一项财务指标引人注意——应收账款。根据2021年年报数据显示,公司的应收账款高达42.27亿元。
其中1年以上金额有33.22亿元,占78.59%,而账龄3-4年、4-5年、5年以上的金额分别为6.23亿元、7.92亿元、17.15亿元。由此看出,公司的回款情况欠佳。
山煤国际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5家公司,总额约为13.6亿元,分别是新联国际、中信澳、中钢澳门、天津峰发和山西元晟。其中前四家的应收款账龄都在5年以上,其应收总额超10亿元。
山西元晟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参保人数为零,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拖欠山煤国际的应收账高达2.91亿元,且账龄约为3年至5年。
山煤国际在客户选择上到底是怎样的标准,使得公司有如此多应收款收不回的客户?就此问题,《商业观察》联系采访山煤国际,却未收到只言片语。
而山煤国际的高额应收账款里,涉及的关联方甚多。根据公司2021年年报数据显示,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总额超过2亿元,涉及的关联方公司高达53家。
如此多的关联方公司,山煤国际与其之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毕竟,公司有前车之鉴。
2021年9月份,山煤国际因关联方资金往来披露不准确而被证监会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并将公司的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经山西证监局查明,山煤国际存在多项违规事项。内部控制方面,山煤国际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子公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如,山煤国际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煤集团”)分别于2020年、2021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6亿元、0.51亿元,上述款项已于今年4月30日前偿还完毕,但山煤国际未在相关报告中进行披露。
何曾想,到了今年山煤国际又因与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而上交所被通报批评。
上海证券交易所3月1日发布《关于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告中提及根据山煤国际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号)查明的事实,公司与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具体来看,2019年,山煤国际与山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累计形成山煤集团对公司的欠款1.6亿元。同时,2019年12月,山煤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合计5亿元。双方就上述款项往来事项达成抵账约定,由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3.4亿元。但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向山煤集团支付所欠款项5亿元,由此形成1.6亿元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回上述占用资金。
2020年,山煤集团因业务往来形成对公司的欠款0.51亿元。同时,2020年12月,山煤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3亿元。双方同样就上述款项往来事项达成抵账约定。但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向山煤集团支付所欠款项3亿元,由此形成0.51亿元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4月27日,公司收回上述占用资金。
另经查明,山煤国际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山煤国际在与控股股东就相关账款已达成抵账协议的情况下仍按照抵账前金额归还欠款,造成资金多付的事实,客观上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未及时采取措施追回,也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就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控股股东在明知存在抵账协议的情况下仍多收公司资金,未及时发现并整改相应问题。
这一系列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
山煤国际接连因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山煤集团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而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由此也看出公司在内部管控方面还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