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11
狮头股份公告,因原签字律师杨文轩离职,本次交易的签字律师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于炜、杨文轩、陈慧宇变更为于炜、陈慧宇。变更后,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原签字律师承诺对过往签署材料负责,新签字律师将继续承担职责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