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燕律师团队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0
重要通知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李明燕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退市未来(宏达矿业,600532)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退市未来(宏达矿业,600532)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
第一段:
2018年4月14日,未来股份(宏达矿业,600532)公告,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22日,未来股份(宏达矿业,600532)公告,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1年11月24日,未来股份(宏达矿业,600532)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宏达矿业披露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
第二段:
2022年5月24日,未来股份(宏达矿业,600532)公告,公司于2022年5 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时披露年报),证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2年12月29日,未来股份(宏达矿业,600532)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期间涉及的关联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也未在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期间涉及的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
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第三段:
2023年4月25日,退市未来(未来股份)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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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第一段:在2016年8月18日到2018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宏达矿业(600532)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4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发起索赔
第二段: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24日期间买入未来股份(曾用名:宏达矿业,600532)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第三段:于2023年4月25日之前买入退市未来(曾用名:宏达矿业,600532)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律师费用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团队介绍
团队介绍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1861081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