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网2021-11-24
公开资料显示,宏达矿业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成立,于2021年12月21日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矿山设备及备件备品的购销,金属材料及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煤炭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根据公司战略需要,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发展,企业不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于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的议案》,公司名称由“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于2021年1月19日由“宏达矿业”变更为“未来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0532”保持不变。
2018年4月12日,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股份)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 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21日,未来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90号)。
2021年11月23日,未来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96号)。
经证监会查明,宏达矿业(600532)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基于以上违规情形,证监会已作出如下处罚:(一)对宏达矿业(未来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二)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三)对崔之火、吕彦东、朱士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正在推进这只股票诉讼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指出,从立案调查到正式处罚历时三年多的时间,未来股份违法事实终于被实锤。《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宏达矿业未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原实控人颜静刚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其中2016年度涉及金额为6.59亿元,2017年度涉及金额为1.55亿元。此外,宏达矿业《2016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0.55亿元,为关联担保;《2016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4.30亿元,其中关联担保22.30亿元;《2017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1.10亿元,其中关联担保18.00亿元;《2017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7.25亿元,其中关联担保23.15亿元。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认为,未来股份(宏达矿业)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在2016年8月18日至2018年4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未来股份(600532,宏达矿业)股票,且在2018年4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目前股民索赔正式启动。在投资者获赔之前,本律师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大投资者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准备起诉,未来股份(原宏达矿业600532)后期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律师正在审核投资者的索赔资料,通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接下来将分批提交法院起诉。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征集仍在火热进行中。索赔项目将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公证费以及预缴的诉讼费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