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ZAKER资讯2023-08-01
7 月 31 日晚间,*ST 交昂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因公司不能在停牌 2 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2 个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告还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还未确认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该事项影响重大,可能导致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2 个月内不能按时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公司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另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3015 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 2017 年 4 月 22 日到 2023 年 4 月 26 日之间买入过,并在 2023 年 4 月 26 日收盘时持有*ST 交昂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7 月 21 日上交所对*ST 交昂及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嵇霖,董事兼副总裁唐道清,董事兼财务总监曹毅,董事何俊、嵇敏、张文渊、赵思渊,独立董事刘峰、宋振华、王涛、李柏龄,监事徐军、蒋贇、乐晓华、朱莹政,副总裁周炯,副总裁兼联席代理总裁夏三燕,联席代理总裁夏景华予以公开谴责。上交所还对公司时任监事付昌年、夏玲燕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ST 交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且直至 2023 年 7 月 3 日仍未披露,导致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公司严重违反了《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七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5.2.1 条、第 5.2.2 条等有关规定。
*ST 交昂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7.75 亿元,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