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05-22
5月22日晚间,财报“难产”处于停牌期的交大昂立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
如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则公司将在股票停牌2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交大昂立表示,截至2023年5月22日,公司未能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时,公司还未确定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公司正尽最大努力与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洽谈,尽快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流程,尽早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全力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争取尽快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显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交大昂立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值得关注的是,交大昂立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15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时披露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5月9日,证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交大昂立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另外5月15日晚间,针对近期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辞任函事项,交大昂立收到了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监管函指出,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关于辞任2022年年报审计的函件,截至目前公司未就上述事项披露相关董事会决议,也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请公司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补充披露该事项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实际履行情况及其合规性。请公司全体董事逐一发表意见,请律师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同时,上交所要求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论证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依法合规选聘审计机构。
5月22日,交大昂立在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中称,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监管工作函》涉及的内容及律师发表的意见仍需进一步核实和修订,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交大昂立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7.75亿元,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