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CFO职业圈2022-11-18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7日收到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娟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刘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并已确认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刘娟女士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刘娟女士在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公开资料显示,总会计师刘娟个人简历如下:
刘娟:女,48岁,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任中铁宝桥天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2017年1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总会计师,2019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根据该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刘娟获得薪酬124.24万元。